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规定,现将金鼓江岸线综合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工程(一期)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。公告内容如下:
(一)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金鼓江岸线综合生态整治修复工程(一期)
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金鼓江流域上游。
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:金鼓江岸线综合生态整治修复工程以建设防洪潮安全、生态健全、景观优美的金鼓江上游岸线为主要目标。对金鼓江、玉垌根江及下埠江(以下简称干流,为海域)两侧进行海堤水利、带状景观和红树林生态建设,而对下埠江支流—云谷涧、金水涧、龙船河(以下简称支流)进行河道水利、河道生态和景观建设,其中水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流防潮海堤工程建设、支流生态岸线建设以及支流蓄水坝、蓄水闸建设;生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流岸滩整治工程、红树林自然恢复与次生林改造、红树林宜林地生态重塑、鸟类栖息地恢复工程、以及支流沿岸生态植物建设和海湾水质净化工程;景观工程建设主要包含景观分区建设以及绿道、小品等专项建设工程;同时包括给排水工程、电气工程等确保主体工程实施的配套工程。
(二)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中交城市投资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中马产业园邻里中心二楼
联系人:罗经理
联系电话:19177726396
(三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
评价机构名称: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工
联系电话:18907796346
(四)公众意见表
公众意见表链接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“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配套文件的公告,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可通过邮件、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,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看法。
(六)其他
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。
建设单位:中交城市投资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10日